关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专题协商报告 根据市政协年度重点协商工作安排,市政协成立专题调研组,围绕我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开展调研(“三同时”即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并提出创新工作的建议和思路,现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如下: 一、我市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现状 (一)取得的成效。一是思想认识明显增强。近年来,承担道路建设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落实“三同时”意识明显增强,能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建设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同步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听取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建成了一批示范路段。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承担道路建设的单位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要求,建成了一批示范路段有效提升了道路安全通行指数。如:南岳路、皖国路。三是亡人交通事故逐年下降。自 2022 年新建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到位以来,交通亡人数逐年下降(2021 年 56 人、2022 年 36 人、2023 年 34 人、2024 年 20 人)。 (二)存在的问题。一是同时设计落实不到位。由于不同设计团队之间沟通不畅,导致交通设施设计与道路主体设计未能完全融合,交通标志、标线等设置不够科学合理,影响道路通行效率和安全性。如:西河大桥西桥头区域。二是同时施工落实不到位。在实际施工中,交通设施施工进度有时滞后于道路主体施工,造成整体工程进度不一致给后续交通管理带来了困难。如:余井大桥东桥头区域(省级挂牌督办点)、风情大道与凤凰路交叉口,大型车辆来往较多,人流量大,但未设置红绿灯,也没有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交通安全隐患大。三是同时投入使用难以保障。部分道路建成后,交通设施未能及时移交,不能与道路同步投入使用。市交通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迅速做好建成后智能交通设施移交工作的督办函》(潜交安联(2024)23 号),已梳理出城区 24 个点位、xx 镇辖区 18个点位,至今尚未移交投入使用。如:书香北路、天柱路团结路、皖国路、皖山路、南岳路随路建设电子监控设备不能及时移交公安交管部门。 二、主要原因剖析 一是制度不完善,没有出台配套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对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