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劳动法》、《工会法》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情况的调查报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XX 年 4 月至 6 月,我委会同市劳动局、市总工会在全市开展了《劳动法》、《工会法》、《河南省工会条例》(以下简称“两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情况执法调查活动。现将执法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调查活动的基本情况 这次执法调查活动,以政府劳动部门为主、工会配合参加,劳动、工会两个系统分别组织,在全市同时展开。调查共涉及市、县(市)区直机关单位 410 个、事业单位 2960 个、企业单位 16569 个,涉及干部职工 685877 人;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518 个,职工人数 222625 人;集体企业 396 个,职工人数23319 人;港澳台及外商企业 12 个,职工人数 6544 人;城镇其他类型企业 1136 个,职工人数 46395 人;城镇私营企业 3688个,职工人数 170767 人;城镇个体工商户 10819 个,职工人数42253 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 15673 人。市总工会积极配合并开展好这次执法调查活动,印发了《关于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两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和职工合法权益维护情况执法调查活动的通知》和《〈工会法〉、〈河南省工会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调查与自查参考提纲》,召开了动员大会。 调查内容主要涉及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和工会建设、职工权益等方面。其中,劳动合同签订率为:国有及国有 控 股 企 业 91.9% 、 集 体 企 业 91.6% 、 港 澳 台 及 外 商 企 业95.8%、城镇其他类型企业 86.5%、城镇私营企业 88.7%、城镇个体工商户 65.7%、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 94%;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90.6%、集体企业 89.6%、港澳台及外商企业 93.4%、城镇其他类型企业 60%、城镇私营企业27.3%、城镇个体工商户 16.4%、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81% 。 农 民 工 参 加 养 老 、 医 疗 和 工 伤 保 险 的 比 例 分 别 为4.8%、3.6%和 16%。全市共建立工会组织 6246 家,占应建会企业总数的 81%,工会会员达到 72.9 万人,占职工总数的 68%;其中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及小企业组成的联合工会 3367 个,入会职工人数 24.1 万人;在农民工入会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全市已进展农民工会员 151799 人,比 XX 年的 35981 人增加了 115818人,入会率达到 38%;全市应建工会的 1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