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配电线路安全技术规定1.施工现场供电线路的安装架设应当严格根据《上海地区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定》和《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图册》进行,做到标准化、条理化,严禁乱拖乱拉。2.架空线电杆的材质、直径、间距及埋深,必须符合规程要求。3.施工现场不得架设裸导线;输电干线、分支线及设备电源线的绝缘应当符合规程要求;合杆多层架设的层间距不小于 0.6m;不准成束架设,不准直接绑扎在金属支架。4.架空导线的截面必须满足安全载流量、机械强度和电压损失的要求;铜导线截面积不得小于 6m2,铝导线截面积不得小于 16m2。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应该分开。5.施工现场的架空线路与施工建筑物、大型起重设备必须保持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架空线路与地面、道路必须保持规程规定的高度。6.固定设备的配电线路均不得沿地面明敷,埋地敷设必须穿管,埋置深度不小于 0.5m,管内导线不得有接头,管口应密封。7.施工现场位于高压架空线一侧,须搭设防护架,井架和脚手架高于高压线的部位必须全部张设安全网,起重机械不得在高压线下方作业,在其一侧工作时,起重臂、钢丝绳和吊物与高压线必须保持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8.竖井(沉井)建筑施工用的动力及照明干线垂直敷设时,应采纳护套电缆线,其固定点间距不大于 3m。9.使用坚韧橡皮电缆,应按用电设备合理敷设,不准在地面路面上乱拖乱拉,应实行有效的保护措施;拖线箱电源线长度不大于 30m,移动电动工具引线长度不大于 5m。10.移动电具必须要使用有接地(零)芯线的坚韧橡胶软线作电源线,绝缘良好,不得有接头。11.施工现场的临时线的架设,必须经动力设备部门批准,并签注使用期限,期满后必须立即进行拆除;临时线必须由专职电工负责安装、维修和拆除。12.每幢建筑物的电源进线不得超过两路,如需用多路电源,应从分电箱合理配电。13.六级以上大风、大雪及雷雨天气,应当立即组织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实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