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区电网保护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过流保护漏电包护接地保护统称为煤矿井下地三大保护。 一、漏电的危害和保护方式 电气设备或导线地绝缘损坏或人体触及一相带电体时,电源和大地形成回路,有电流流过的现象,称为漏电。 ① 漏电的危害: a 人接触漏电设备或电缆时会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b 漏电回路中碰地碰壳的地方可能产生电火花,有引起瓦斯煤尘爆炸的危险。 c 漏电可能使雷管爆炸。 d 漏电会扩大为设备短路故障,烧毁设备,造成火灾。 ② 漏电的保护方式:有漏电保护、选择性漏电保护、漏电闭锁三种。 二、过电流故障的危害和保护 过电流是指流过电气设备和电缆的电流超过了额定值,故障有短路过负荷和断相。 ① 过电流故障的危害: 电气设备和电缆出现过负荷后,温度将超过所用绝缘材料的最高温度,损坏绝缘,如不及时切断电源,将会进展成漏电和短路故障。 ② 过电流故障的保护: a熔断器:熔断器串接在被保护的电气设备的主回路中,当电气设备发生短路时,流过熔体的大电流使熔体温度急剧升高并将它熔断,从而将故障线路与电源分开,达到保护的目的。 b电磁式过流继电器:它是一种直接动作的一次式过流继电器,作为变压器二次侧总的或配出线路的短路保护装置。 c热继电器:它是以双金属片为主体构成的。一方面因为双金属片有热惯性,从设备开始出现过载到双金属片因受热而产生显著变形,以致断开触点起到保护作用。 三、保护接地 ① 井下保护接地的作用: 保护接地对保证人身触电安全是非常重要的。由于接地电阻的数值被控制在《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范围以内,因此,通过接地装置的有效分流作用,就可以把流经人身的触电电流降低到安全值以内,确保人身安全。 ② 井下保护接地的要求: a电压在 36 伏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的气设备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要有保护接地。 b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 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 1Ω。 c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极连接成 1 个总接地网。 d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a)采区变电所 (b)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c)低压配电点或装有 3 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d)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