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厂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为消除安全隐患,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和资金渠道,保证:(1)安全技改设施及时有效的投入到设备的本质安全;(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奖励;(3)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4)抢险救灾;(5)降低粉尘及噪声,提高职业健康水平等均有可靠资金来源。为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做到专款专用,特制订本管理条例。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安全生产软、硬件管理所需资金。1、相关文件和术语 中铁政字〔2025〕28 号文件《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2、投入资金提取、使用、审批2.1 依据财务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刊载印发《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25〕478 号)文件规定,冶金工程根据年利润 1%比例提取。2.2 炼钢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施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2.3 根据公司要求建立和健全炼钢厂安全投入专款的审批、使用制度,报厂部领导审批使用和报销,不准移作他用。3、具体细则3.1 改造设备,消除重大设备隐患需要资金。3.2 采纳先进技术,解决安全生产重大技术项目,可用资金。3.3 粉尘和噪声的治理需要资金。3.4 未列入公司采购计划的办公用品所需要资金。3.5 安全培训、宣贯教育投入需要资金。3.6 抢险救灾、应急救援所需资金。3.7 员工损害治疗所需费用。3.8 消防设施所需费用。3.9 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维护使用费用。4、其他4.1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由炼钢厂办公室进行专项管理。4.2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由炼钢厂安全科进行专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