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淹亡事故责任书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管理工作,保证所有参施人员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杜绝淹亡事故的发生,把对外施队防淹亡工作纳入整体管理职责范围以内,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责任落实到外施队及责任人,确保不发生淹亡事故。为此,项目部与外施队签定防淹亡事故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一、工作指标1、仔细贯彻公司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保证全体外施队务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杜绝淹亡事故的发生。2、加强对所有参施人员安全(防淹亡)教育,教育面达 100%并有记录。3、各外施队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管理,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进场后要进行安全教育,不准组织或私自外出游泳、冬季不准滑冰。二、奖罚标准1、外施队进场后未进行安全教育及为未制定防范措施,罚单位(外施队)250 元,罚单位负责人 250 元。2、若发现有私自外出游泳及滑冰者,罚单位(外施队)1250 元,罚单位负责人 250 元。3、如因私自游泳发生被淹住院或造成较大影响事故,罚单位(外施队)2250 元,罚单位负责人 250 元。4、发生淹亡事故,按项目部与公司签定综合治理责任书规定指标进行处罚,直至清除出场。5、工作指标落实到位,未发生超指标事件,给予单位(外施队)负责人 250 元奖励。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项目部和外施队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项目部盖章: 外施队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