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1. 适用范围本专项预案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2. 危险因素与事故特征2.1 危险因素火力发电厂生产过程中原料为燃煤、燃油或天然气。燃煤与空气接触容易发生自燃,燃油、天然气为易燃易爆物品,保存不当,或生产流程中由于设备缺陷、违章作业、管理存在漏洞等原因造成的泄漏、遭遇明火、接触高温物体、接触静电、遭受雷击等情况,均易造成火灾或爆炸。在发电生产工艺中,大量使用乙炔、氢气、氧气、油类、脂类、联氨等易燃易爆物品,保存或使用不当,均易造成火灾。电厂中大量使用的电缆,由于绝缘损坏、短路,也易造成火灾或爆炸。此外,断路器、开关在切断故障电流或工作电流时,易发生电弧燃烧,造成爆炸。其他办公场所使用可燃物装修,内部布置有大量用电设备和电缆电线,安全技术不符合要求或安全管理不到位时,发生电缆电线过载、短路、甚至人为因素,均易造成火灾。2.2 事故类型发生不可控制的火灾,或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爆炸。3. 应急处置原则3.1 以防为主,防消结合。要认真执行消防工程“三同时”,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认真执行国家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从源头上预防火灾的发生。3.2 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火灾时,始终把保护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4. 预防与应急准备4.1 公司各单位应建立并落实防火责任制。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和缺陷。4.2 建设工程的消防工程设计应符合消防法律法规要求,并严格执行“三同时”。4.3 消防装备、设施、器材应按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检查、保养、维护、检修。消防水系统等固定式消防设施应按要求进行定期测试,确保完好。4.4 消防通道、消防紧急通道应保持畅通。4.5 防火重点部位应严格执行消防管理制度,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禁止明火区域如需动火,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4.6 每年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灭火技能及火场自救能力。4.7 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明确现场临时灭火指挥人,当发生火灾,负责指挥运行方式调整、人员疏散、火灾扑救工作。4.8 发电厂油系统、氢系统等易燃易爆化学品系统检修,应严格执行检修工艺,落实安全措施。 5.火灾应急响应5.1 事发单位应急响应5.1.1 发生火灾,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消防报警电话。5.1.2 现场临时灭火指挥人应立即查明火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