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供货安全责任协议书订货方(甲方):兰克完小供货方(乙方):谭红芬(所供品种系列绿豆粉 )经甲、乙双方公平、公正协商后,建立订、供货关系。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保证货品的质量和安全,特订立此安全责任协议。一、乙方为甲方供应的各类物品,必须来源于国家批准生产的正规合法厂家,非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二、坚持广阔老师和学生人身健康安全高于一切,遵循“产品即为人品,安全就是生命”的经营理念,牢固树立餐饮企业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始终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置于各项工作的第一位。三、遵守“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严格履行《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四、严格把好原材料采购验收关、索票索证关,建立购进、销售的可追溯制度;严格把好从业人员健康关,做到上岗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明;严格把好餐具用具消毒关,确保餐饮环境布局合理、卫生消毒设施齐全。五、如有提供不合格产品,或因社会大众对供货方卫生、安全等方面反对意见大,学校有权不接受或终止该协议。六、如因供货方食品问题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货方全权负责。七、由于天气变化,学校放假等不定因数,供货方要根据学校食堂临时口头协议及时、保质、保量供货。八、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供货方货款,货款做到日清月结。此安全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学校持一份。有效期自 2025 年 3 月 5 日至 2025 年 7 月 15 日。甲方责任人签字:乙方责任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