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撰写毕业论文的有关规定宁夏科大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撰写毕业论文的有关规定 毕业论文是整个学习过程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 也是对毕业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全面考核
根据教学计划,继续教育学院毕业学生必须撰写毕业论文,不撰写毕业论文或成绩不及格者不能毕业
现在将撰写 毕业论文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 毕业论文于最后一学期完成,并于最后一次面授辅导完后开始撰写,由各教学站登记造册后统一寄送继续教育学院学籍办
二、 毕业论文只限在本专业内选题,不属本专业范围的论文不能算作毕业论文,不予评定成绩
三、 毕业论文题目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
四、 毕业论文要求观点鲜亮、说理充分、条理清楚、逻辑严谨、材料详实、引注明确、书写工整、格式法律规范
五、 毕业论文必须独立完成
凡有抄袭行为者,成绩以零分记,对严重剽窃他人成果者,将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毕业
六、 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安排部署老师对学员论文逐个指导评阅,学员可以相研讨,但不能互相照抄
对题目相同,论点相同、论证方法相近、表达方式相似的论文,均按互抄处理,不予评定成绩
七、 毕业论文的字数最少三千字,最多不能超过六千字
论文一式三份,一律采纳 A4 纸打印而成,并附交电子版
八、 内容提要、关键词、封面、封底
宁夏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一二年七月一日格 式 要 求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应一律采纳找印的形式,使用学院统一的封面格式,按以下项目依次编排:1
封面使用学院统一的格式,题目要对论文(设计)的内容有高度的概括性,简明、易读、字数应在 20 字以内
2.中文内容摘要和关键词中文摘要应简单说明毕业论文(设计)所讨论的内容、目的、实验方法、主要成果和特色,一般为 150 字-300 字
关键词一般为 3-5 个
3.正文所有本科学生必须在第三学年的第一学期(5 月底之前)交一篇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