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共 26 页县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县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兴国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县直有关单位:《兴国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各自工作职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 O—一年十二月十四日兴国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0 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发[201*]20 号)和《赣州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赣市府办发[201*]43 号)精神,为保证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解决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不清问题,防止和减少土地权属纠纷,建立健全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管理制度
同时也是依法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维护农民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是落实党的农业农村工作政策,夯实第 2 页共 26 页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统筹城乡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工作目标、范围和主要任务(一)目标全面查清全县辖区内每宗集体土地权属、界址面积和利用状况,建立健全全县城乡一体化地籍调查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改变农村土地管理基础薄弱的状况,夯实管理和改革的基础,为逐步建立产权明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严格规范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利用制度改革提供依据
(二)范围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全县辖区内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农村集体土地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