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隆房地产项目部印章管理办法 万隆房地产项目部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根据印鉴管理制度,为法律规范《陕西亿懋置业有限公司东等幸福新城项目部》印章(下称项目部印章/印章)的刻制、保管、使用、收回,防范和规避因使用印章造成的经营风险,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印章刻制申请 第二条刻制项目部印章,由项目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印章刻制、领用审批表》,工程部、法务部负责会签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交由行政部承办。 项目部印章格式为:圆形,直径 38mm,印章正面为: 陕西亿懋置业有限公司东等幸福新城项目部。 第三条项目印章由项目部负责人至行政部领取,行政部做好印章领取登记和印模备案,填写《印章管理登记表》、《印章使用管理承诺书》,并下发印章启用通知。 第三章印章保管 第四条项目部负责人是项目部印章日常使用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印章由项目专职资料员负责保管,并事先报行政部备案。若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资料员均同时外出或请假,印章应交回行政部保管,项目部不得将印章自行委托他人保管。 第五条印章的使用,应当严格根据公司印章使用台帐制度使用。项目部负责人审核用印资料无误后(需签署意见的,在签署意见后),填写《项目部印章使用登记表》登记后,方可加盖项目部印章。资料员对需要留存的盖章资料归档保存。《项目部印章使用登记表》和留存归档资料应按公司规定时间向行政部移交保管。 行政部有权对印章使用情况和台帐不定期检查。 第六条项目部印章须入柜妥善安全保管。每次用印完毕,应随即锁好,防止印章丢失或被盗用。因保管失误造成的后果,项目部负责人和资料员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项目部负责人发生变更时,行政部负责进行印章监督交接,并与离任者签订《印章移交承诺书》,与继任者签订《印章使用管理承诺书》。 第四章印章的使用范围 第八条项目部印章仅限下列文件使用: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质量资料、安全资料;联系单(与监理/设计/施工单位)、会议纪要、备忘录、工程往来文件、向公司本部提交的工程款申请报告、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各类签证(需完成公司经济签证审批流程后方可盖章)、奖罚单,与公司本部之间往来文件资料(工程周月报、项目请示报告、项目上报计划)等。 超范围用印章,需经公司总经理书面授权许可。 第九条项目部印章严禁在下述文件资料中盖用: (1)不得在各类分包合同、采购合同、租赁合同、担保合同、聘用合同等文件及补充合同/协议上加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