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隆房地产项目部印章管理办法 万隆房地产项目部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根据印鉴管理制度,为法律规范《陕西亿懋置业有限公司东等幸福新城项目部》印章(下称项目部印章/印章)的刻制、保管、使用、收回,防范和规避因使用印章造成的经营风险,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印章刻制申请 第二条刻制项目部印章,由项目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印章刻制、领用审批表》,工程部、法务部负责会签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交由行政部承办
项目部印章格式为:圆形,直径 38mm,印章正面为: 陕西亿懋置业有限公司东等幸福新城项目部
第三条项目印章由项目部负责人至行政部领取,行政部做好印章领取登记和印模备案,填写《印章管理登记表》、《印章使用管理承诺书》,并下发印章启用通知
第三章印章保管 第四条项目部负责人是项目部印章日常使用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印章由项目专职资料员负责保管,并事先报行政部备案
若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资料员均同时外出或请假,印章应交回行政部保管,项目部不得将印章自行委托他人保管
第五条印章的使用,应当严格根据公司印章使用台帐制度使用
项目部负责人审核用印资料无误后(需签署意见的,在签署意见后),填写《项目部印章使用登记表》登记后,方可加盖项目部印章
资料员对需要留存的盖章资料归档保存
《项目部印章使用登记表》和留存归档资料应按公司规定时间向行政部移交保管
行政部有权对印章使用情况和台帐不定期检查
第六条项目部印章须入柜妥善安全保管
每次用印完毕,应随即锁好,防止印章丢失或被盗用
因保管失误造成的后果,项目部负责人和资料员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项目部负责人发生变更时,行政部负责进行印章监督交接,并与离任者签订《印章移交承诺书》,与继任者签订《印章使用管理承诺书》
第四章印章的使用范围 第八条项目部印章仅限下列文件使用: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质量资料、安全资料;联系单(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