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岗位人员的聘任及管理办法1
根据中央、xx有关部门关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用人制度改革的一系列精神,为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人才使用、培养和激励机制,健全、规范我所的人员聘任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流动岗位人员是指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额定编制中,30%的用于聘用流动岗位研究人员
流动岗位研究人员的聘用要坚持“按需设岗、双向选择、择优聘用、按岗定酬”原则
流动岗位研究人员的招聘可采用推荐和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
流动岗位人员不应突破核定编制数额(单位编制的30%)
二、流动岗位人员的基本条件6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为我国科学事业现代化和地球科学事业发展献身的精神;7
严谨的科学态度,实事求是的科研作风,良好的职业道德、勇于创新和团结协作的精神;8
流动岗位的高级研究人员一般应是国内外在相关学科研究中成绩卓著的专家学者;中级研究人员一般应具有大学以上的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在读研究生也可作为流动岗位人员聘用
具有履行研究岗位职责的能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年龄一般应在60岁以下
三、聘用程序10
聘用流动岗位研究人员首先由项目、课题组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书面申请,并报所科技处、人事处审核
申请中应明确拟聘岗位、岗位职责要求、拟聘用期限、拟提供的工资待遇等条件
推荐聘用主要指聘用本单位熟习的科技人员、在本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在职研究生(博士、硕士)及本单位其他未进入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
聘人项目(课题)组,应按规定要求提供推荐人选的有关材料,如个人简历、工作业绩、成果、研究方向等
单位人事部门和科技部门根据本所学科结构、岗位设置情况、项目(课题)组需要程度等提出聘任建议,交所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公开招聘主要指聘用本单位缺乏或不足的专门科技人才
单位人事部门根据拟招聘岗位和岗位条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