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完成任务奖励制度生产部奖罚1 目的为了加强质量意识,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产品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并同时成立奖励基金,奖励基金由公司财务和员工罚没款组成。2 范围适用于生产部所属各班组、部门和个人。3 职责3.1 生产部经理负责该项工作的制订和奖罚评定,决定对生产部员工的奖励或处罚。3.2 经理助理和车间主任对生产部员工的奖励或处罚有建议职责。4 制度4.1 奖励4.1.1 员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生产任务者不奖不罚;4.1.2 生产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按发货期为限,每提前一天,每人每天奖励 10-20 元。4.1.3 由于、加点而提前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如加班费已计算,4.1.2 条不再执行。4.1.4 设备发生故障,须请外部专业人员修理。若公司员工主动修理,经设备人员鉴定合格,操___使用认可,可按市场修理费用的 30--50%给修理者奖励。4.1.5 根据测试数据,产品的质量状态、性能指标和稳定非常优秀,检验、测试人员可向生产部总监或经理建议,对主要加工者给予 20元的奖励。4.1.6 生产部每季度对纳入质量检验的项目,统计“一次交验合格率”,对季度一次交验合格率 100%的员工给予 20 元的奖励。4.1.7 每季度考评得分排名第一的员工给予 20 元的奖励。4.1.8 在生产过程中,对精打细算,节约耗材和原材料的员工,按节约费用的 30%给予奖励。4.1.9 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经理或经理助理组织评议,总经理批准,给予 100—500 元的一次性奖励4.1.10 员工制止了不合格品或不合格品扩大化者,给予 20 元的一次性奖励。4.1.11 员工举报违反制度者,经核实给予 20 元的一次性奖励。4.2 处罚4.2.1 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员工不能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影响发货,每延期一天,项目主持人罚款 100 元,配合人员每人罚款 50 元。4.2.2 无正当理由,拒绝领导安排的工作,对当事人罚款 50 元。4.2.3 不经过技术部同意,私自更改图纸,不按图纸或技术要求作业者罚款 20 元/次。4.2.4 发现图纸明显失误,加工者有义务向技术部反馈。如明知错误,仍进行作业,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发现图纸有误,未上报技术人员及时解决造成工期延误者,一次罚款 20 元。4.2.5 加工的产品经检验或调试不合格,无正当理由,拒绝返修或返工者,一次罚款 20 元。4.2.6 在施工作业中,安全意识淡薄,野蛮作业,不听安全员劝阻,造成后果者,视损失轻重加倍处罚。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