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信息管理代理的合同(精选 10篇)篇 1:人事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为做好人事社会化服务和管理工作,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用人机制的转变和人事制度的改革,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由乙方单位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委托人事代理一事,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基本人事代理服务
1、人事代理的范围、内容: 代管人事档案、人事关系; 代管党团组织关系; 代管档案工资、档案工龄; 负责代理人员档案的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工作; 保留代理人员的原干部身份
2、人事代理人员名单
二、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1、保存乙方委托人员的档案资料,负责其档案资料的编写、鉴别、归档
2、保存乙方委托人员的工资关系,并为其计算连续工龄
若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工资,乙方委托人员符合调资政策,甲方协同乙方确定并记载工资情况,实行“档案工资”管理
3、代管乙方委托人员的党团组织关系,负责其党团组织生活
4、保留乙方委托人员的原有干部、工人身份及人事关系
5、负责乙方委托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
对乙方委托人员平常工作表现情况,指导乙方单位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材料存入委托人员本人档案
6、按规定为乙方出具其代理内容的有关证明
三、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承担下列责任
1、乙方每年与甲方联系一次,将委托人员壹年来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写出书面总结材料送甲方,并在翌年年初将年度考核材料交甲方
2、在本合同规定的代理期间,乙方个别委托人员如到新的工作单位,甲方应按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办理并转递档案、人事关系,手续完毕后与该委托人员的人事关系自行终止
个别代理人员人事代理关系的终止不影响其它代理人员
3、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甲方提出是否续代理或增加代理项目的意见,若一个月内乙方不与甲方联系,或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责任,甲方可单方面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