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车位租赁合同人防车位租赁合同 1 合同编号: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所购商品房房号:____幢____单元____室,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____”地下车位等相关事宜,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标的 甲方位于“____”地下车位第_____号的地下停车位使用权(具体位置详见附图)。车位的特征为:[现售车位]/[预售车位] 二、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的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约定转让的停车位使用权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 _____元整〉。此价格不含该地下停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 采纳一次性付款方式的,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车位款____元,即____元整。款项的支付方式为现金/转账/汇款。 (2)分期付款(待考虑)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支付甲方总车位款的 40%,即____元整。于______年___月____日前支付甲方总车位款的 40%,即____元整。在地上建筑部分达到交付标准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包括《入伙通知》或书面通知挂号信方式,通信地址及方式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为准)的规定时间内,支付甲方总车位款的 20%余款,即____元整。 四、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___年__月___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车位。但乙方未付清全部车位款的,须乙方付清全部车位款后方可办理交付手续。 2、甲方应当在交付日的 7 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该部分可据情选择)。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及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场办理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车位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对该购买的地下车位不享有产权,但享有与房屋主体同等年限的使用权。若国家法律、政策或地方政府等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等相关事宜作出具体规定的,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位使用年限等均按国家法律政策或相关地方规定处理。 2、乙方购买的地下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所购买的地下车位(库〉的用途、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否则乙方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