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制度范本 公司考勤制度 1 一、工作时间 办公部门:上午 8:00—12:00 下午 14:00—17:30 生产部门:以临时通知为准,确保正常生产。 二、全体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因公离开岗位的,应向上级主管请示,经批准后才能离开。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情形,依有关规定处理。(详见六、七条) 三、各部门的考勤表必须由部门经理亲自对本部门的员工记考勤,每月的考勤表由部门经理签名后,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及分管副总经理签名,再送财务部,财务部按考勤表执行计发工资及奖金。 四、凡请病假者,应持有医院出具的病假单或诊病发票等有效凭据,在看病当日或次日上班之前交上级主管核实。凡请事假者,要写书面请假条。请假为半天的,由部门经理审核批准;请假天数超过一天(含一天),由部门经理核实并上交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副主管或以上管理人员请假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以上人员必须办理相应请假手续,否则均按旷工处理。 五、每天工作 8 小时,每周休息一天,如当周不休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可享有调休的权利,未经安排批准的加班一律不给予补休,超出 8 小时属加班时间(以考勤卡记录时间为准)加班时间给予补休或调休。冲抵后工时累计统一年底核算,多出工时给予加班工资。 六、迟到、早退(离岗 4 小时以内的)一次扣 20 元,离岗超过 4 小时的'按旷工处理。连续迟到、早退三次的计一次旷工,旷工一次扣 50 元。 七、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三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十天的,予以除名处理。 八、休息休假 (1)员工根据排班安排,每周休息 1 天。连续生产时,按生产需要合理安排轮休。 (2)法定休假日 a、元旦(1 月 1 日)一天 b、春节(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c、“五一”国际劳动节(5 月 1—3 日)三天 d、国庆节(10 月 1—3 日)三天 e、妇女节(只限于女员工)(3 月 8 日)一天按国家规定放假,安排加班的人员和值班人员除外。 (3)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 a、事假:事假期间不得计算相应薪资。 b、病假:须提供公立医院医生证明给予请假,不计薪资和奖金。 c、婚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婚假为 3 天(须提供结婚证)婚假期间薪资照发。 d、产假:女员工达到国家生育年龄,给予 90 天产假(请产假时须附准生证明)计发底薪。 e、丧假:遇员工直系亲属亡故者,给予带薪丧假 3 天(须提供死亡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