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 xx 市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完整文档) 共青团 xx 市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共青团 xx 市五届常委会有关部署,五届委员会设置专门委员会
第二条 专门委员会是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的工作机构和共青团 xx 市委员会书记班子领导下的工作机构,贯彻落实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共青团 xx 市委员会书记班子的决议、决定,并根据共青团 xx 市委员会书记班子授权讨论推动本领域团的工作
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和变动,由五届委员会决定
第三条 专门委员会是共青团 xx 市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履行职责、参加团的工作、发挥参谋咨询作用的重要渠道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组织专门委员会成员深化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聚焦培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根本任务,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这一政治责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一工作主线开展工作
第五条 执行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共青团 xx 市委员会书记班子的各项决议、决定,讨论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第六条 讨论论证相关领域涉及全市共青团的重大工作部署,可作为共青团 xx 市委员会决策的前置程序
第七条 围绕相关领域全市共青团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报告,提供决策参考
第八条 根据共青团 xx 市委员会重点工作部署,监督、评估共青团 xx 市委员会机关有关部室和有关直属单位工作落实情况
第九条 对团内相关领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并报共青团 xx 市委员会
第十条 对共青团相关领域全市性荣誉的评选表扬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第十一条 完成共青团 xx 市委员会书记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人员组成 第十二条 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应根据聚焦团的主责主业、便于开展日常工作和利于发挥委员、候补委员作用的原则,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