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关于 2024 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 20XX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157 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 20XX 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7 号)精神,为做好我省 20XX 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终审工作。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 10 月 27 日、28 日两天。请各地严格根据《20XX 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 1)的要求,仔细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立考点,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及作答方式 本年度考试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24〕87 号)、《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24〕13 号)的规定,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 版)》的要求,采纳不分专业的方式组织实施。 考试共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 个科目。《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 3 科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实行 2 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 4 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 2 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五、报考条件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