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369 号令)及《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第 31号令),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依法缴纳排污费,自 2003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一、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一)、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 0.7 元。(二)、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 3 项。其中,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污水排污费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排污费。对于冷却水、矿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应扣除进水的本底值。(三)、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1、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当量值见表 1 和表 2)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 / 月或季)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2、PH 值、大肠菌群、余氯量的污染当量数计算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污水排放量(吨/月或季)=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吨)PH 值、大肠菌群、余氯量、色度当量值见表 3。3、色度的污染当量数计算色度的污染当量数二污水排放量(吨/月或季)x 超标倍数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吨)4、畜禽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数计算污染当量数二污染排方攵特征值污染当量值当量值见表 4。(四)、排污费计算1、污水排污费收费额=0.7 元 X 前 3 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2、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应在该种污染物排污费收费额基础上加 1 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二、废气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一)、废气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算征收,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 0.6 元。其中,北京市 SO2排污费仍按经国务院同意,1999 年国家计委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即高硫煤每公斤 SO2排污费 1.20 元,低硫煤每公斤 SO2排污费0.50 元。2005 年 7 月 1 日起低硫煤每公斤 SO2排污费标准为每一污染当量 0.6 元收费。(三)、对每一排放口征收废气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 3 项。(四)、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二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 / 月或季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