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共建协议书合作共建协议书 1 医疗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原则,根据甲方需求,更好的满足服务于患者出发,就“颈腰痛苦专科”合作双方平等协商后达成以下协议: 一、共建项目:颈腰痛苦专科: 业务范围:颈、腰椎、四肢关节痛苦、康复理疗、中医科 二、管理方式: 合作专科纳入医院的统一管理,科室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实行自负盈亏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项目所需业务用房(包括门诊、办公室、住院病房、手术室),电脑收费软件、网络、住院床位及水电等辅助设施; 2、提供挂号、收费、住院、医疗保险等手续办理和票据; 3、收费室、财务室、临床辅助检查科室、供应室等为专科提供服务; 4、协助乙方办理专科所需医疗广告、医疗设备的证明以及专科医务人员办理执业注册等手续; 5、负责专科遇到的医政、药政、物价、税务、工商、医保等部门的检查及验收; 6、负责专科医保的项目申请; 7、不得新增加与专科业务冲突的同类医疗服务项目,允许乙方购进药品
五、乙方职责: 1、负责专科的形象策划和市场开拓; 2、按专科需要,聘请专家、教授参加专科工作; 3、负责专科的医疗设备、技术支持以及专科设备的耗材和项目日常维护等方面的费用支付; 4、负责市场开拓费用以及乙方工作人员的工资; 5、负责专科病人的诊治,在治疗过程中熟练掌握、运用医保政策
六、结算及利益分配: 甲、乙双方对专科的收益根据本协议之约定进行分配,甲方同意在院内财务系统中为专科设立专门账目,独立核算,专科门诊收入与自费住院收入在每月 10 号前结算给乙方,医保结算费用以到账时间 3 日内结算给乙方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核算付款,甲方未及时结账,甲方支付乙方按 1%/天收取滞纳金
甲方收入的费用: 甲方每年收取 10 万元科室成本折旧费,按营业额总收入的 10%业务管理费
水电费乙方负责,物业费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