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健康险与医疗机构合作模式 1998 年,政府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开始在全国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对于提高社会生产率,维持居民生活安定发挥重要作用。辽宁省保险行业积极贯彻国家政策,开展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工作的实施,然而进展至今,社会医疗保险保障水平有限,只能满足基本医疗需要,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健康意识越来越重,辽宁省内商业健康险需求量与日俱增,而辽宁省保险公司进展创新相关医疗险种方面目前困难重重,保险公司无法预估疾病的风险损失程度,行业内部缺少医疗专业人员参加投保与理赔等问题制约着商业健康险的进展,为使得上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商业健康险与医疗机构合作是未来辽宁省保险行业需要重点落实的工作。 一、商业健康险联合医疗结构模式存在优势 (一)保险企业与医疗机构合作双赢 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数据表明,截止 2024 年,中国有 10 家保险控股公司,60 家财产保险公司,71 家人寿保险公司,8 家再保险公司;国家卫健委信息统计表明,截止 2024 年,全国卫生机构数量为 100.7 万个,新增医疗卫生机构 7812 个。在全国各个地区可见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医疗机构,市场竞争压力巨大,要想在困难中突出重围必须有所创新,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以前可以实行价格竞争的方法吸引消费者,而如今创新的经营模式更能够帮助保险企业在市场中占有重要地位。辽宁省商业健康险进展相对落后,而正因为如此商业健康险险种进展存在巨大的上升空间。保险公司可以选择联合省内医疗机构搭建咨询平台,为消费者在投保时对于保单列明的保险责任范围提供讲解,出险时对于所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第一时间帮助被保险人联系合作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使得被保险人疾病损失降到最低,做到快速理赔;从医疗机构方面看,保险公司实行出险定点就医的措施为医疗机构增加就诊人数,提供稳定的客源,提升了经济效益。 (二)有助于加强保险风险预警功能 2024 年病毒的爆发,使整个社会陷入全民恐慌之中,为了积极应对肺炎带来的负面影响,辽宁省金融监管局积极引导全省保险机构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而在共同抗击疫情期间,防疫一线企业华润辽健集团下属 33 家医疗机构遍布辽宁省多家疫情定点医院,发现和防治了省内多个城市的疫情首发病例,因此引发了对于提升保险风险预警功能讨论。若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相互合作,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增加风险预警条款,当未知病毒感染者第一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