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租赁合同合集 7 篇塔吊租赁合同 篇 1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后,签订很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塔吊产权确定: 本台塔吊起重机的产权甲方所有,双方均已确定。未经甲方认可,严禁将塔吊位移或转租。 二.标高部分: 甲方出租给乙方 QTZ5010(自升式)塔吊壹台,标准高度32 米,12 节。收押金壹万元/台(签订合同时收取,以开收据为准),塔机租金:玖千元整(小写:9000 元),以每月 30 日计算。塔机租金的计算从安装完毕之日起至报停拆除(租金收清)之日止。台班收取不因现场停电,停水,停工,节假日等各种原因终止;押金不作租金,退机时如无损坏,如数退还,如有损坏,则照价赔偿(注: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适时安装塔吊,安装完毕进算租金)。必须保证从塔吊标节中到 49.2 米位置能吊 600 升混凝土一灌。 三.维修及维护: 塔机安装时,塔机经甲,乙双方验收交付使用后,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材料费单件一次性在人民币 肆佰元以上由甲 四.违约责任: 此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塔机租用期满,结清一切费用及办理完相关的手续后本合同自行解除。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则依照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违约方并赔偿对方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塔吊租赁合同 篇 2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双方同意根据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由甲方租给乙方下列财产: 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每月租金进出场费及拆装费租凭物塔吊价值(元) 塔吊 QTE5513 台 3 每台每月 25000 元 55 万元/每台 第一条、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的租金执行,每月 1 日—5 日给算一次上月所的生的租金,所产生的租金不含税费和发票费用,乙方不得拖欠,如有拖欠每日加收全部租金的百分之一租金赔偿给甲方,塔吊基本高度为 12 节,超出高度加节另附租赁费,每节每天 30 元,每套附墙每天 30 元,加节加附墙以甲方通知单为准。甲方所出租的塔吊以厂家出厂时的基本配置为标准出租给乙方,不含其它附属配置。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 天,(自 20xx 年 8 月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