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租赁合同汇编 15 篇塔吊租赁合同 1 出租单位: 承租单位: 签订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恪守
一、承租设备情况概述 1、出租设备名称:塔式起重机; 2、规格、型号:中联 5610; 3、数量:壹台,使用高度:110M; 4、出租设备使用地点:星沙大道与漓湘路交汇处,即楚天五期8#商住楼施工场地; 5、租赁时间:约 20 个月
6、计费起止日期:塔机安装调试完毕,能正常运转后 2 天内,双方应共同验收,验收之日为设备启租日,若因乙方原因延迟验收,则视为启租开始;乙方书面通知甲方设备停止使用,且满足拆除条件之日为设备租赁费终止日;中途不能报停,直至工程完工;春节期间优惠 15 天
二、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1、塔吊进出场费按___元/台总包干
其中塔吊到位检测合格后付 款 120xx
00___ 元 , 塔 吊 到 顶 后 付 8000
00___ 元 , 拆 除 后 付6000
00___元
2、塔吊租赁费按月计算,其月租费为/月
不足壹个月按日历天数计算 510
00___元/天
3、付款方式:塔机按月办理结算单
每月结算一次
乙方如未能按期付款,每迟延一天则按月租金 0
3%标准加收迟延履行金,超过 10 天未支付租赁费甲方有权停止设备使用
停机期间,正常收取费用,且甲方不承担乙方因停机而造成的损失,拆除费用从定金中扣除;乙方退租之日,双方必须结清全部费用,逾期乙方未付清费用,甲方有权将设备停留在施工现场,不予折机,设备停留时间和租赁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能挪动、拆迁甲方的设备
三、甲方责任 1、塔机地脚螺栓购制、预埋、附墙的购制、预埋由甲方负责;基础制作、附着距离超过 4M 的增加费用、道路、场地不符合安拆条件的增加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须提供准确的塔机相关资料,保证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