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租赁合同合集七篇塔吊租赁合同 篇 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塔式起重机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塔机租赁型号、塔机总价值、工程名称、地点
塔机名称塔机型号单位数量塔机每月每台租赁费每台经出场费及安拆费塔机每加一道附强补助费 1、出租方提供承租方塔机使用共 台价值为 万元整
2、承租方施工工程名称:
3、承租方施工使用地点: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金及起算日期 1、塔机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塔机每月租金 元,税金由 交纳
3、承租方租赁期限最少不得低于 个月,不足 个月按 个月计算(租金);超越 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4、租金起算日期从塔机进场安装、调试完毕后开始起算租金到塔机送到出租方指定地点止
承租方实际完工结算所欠出租方所有款项及费用,此租赁合同方可终止
第三条、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该塔机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塔机的使用权
第四条、押金、司机的工资及工作时间 1、承租方和出租方签字租赁合同后,地脚螺丝和底座送到施工场地时承租方交押金 元整
塔机进入施工场地前承租方将进出场费全额支付给出租方
2、出租方塔机司机 人,每人每月工资 元,司机工资和租金一起交付
由乙方负责食宿、工资及劳资关系于甲方无关
塔机司机若由承租方聘用他方人员,因司机未尽到法定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司机本人或第三人损害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租金支付时间和违约责任 1、乙方每月 5 号前向甲方付清上月租金;资金不到位,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并有权单方面停机(停机期间继续计租);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2、最后退场承租方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