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缴税协议书 4 篇委托缴税协议书 1 事由:新办□ 变更□ 取消□ 甲方(地税局): 乙方(业户): 纳税人识别号: 丙方(业户开户银行): 为简化办税业务程序,为业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现就乙方(业户)实行“广州市电子缴税入库系统”(以下简称“ETS”)缴税、费(以下统称税款)方式,经甲、乙、丙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依照税法按规定缴纳或解缴的各项税款,委托甲方通过“ETS”在其指定的缴税账户内进行划缴
二、乙方应指定一个已经纳入“ETS”的商业银行(信用社)开设的账户为缴税账户(该账户须经丙方在本协议书上确认),并有责任保证该账户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缴税账户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
如因故需变更或取消的,乙方应在申报缴纳税款前重新签订《委托银行代划缴税、费协议书》,并将重新签订的协议书复印一份送原委托划缴税款的开户银行办理注销代划缴税款的标识
四、乙方保证在办理每一需扣款的涉税事项时,缴税账户应有足够的存款余额让甲方扣缴税款
如因账户存款余额不足造成无法划缴税款而导致逾期纳税的,甲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甲方划缴税款后,假如乙方的扣缴账户是属于对公账户的,由丙方在当天营业终了后,统一打印《广州市电子缴税入库系统回单》于次日营业时交给乙方,乙方以此作为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假如乙方的划缴账户是使用个人存款账户的,丙方在其个人存折的交易摘要栏内打印“地税”的字样,说明该笔款项是缴入地税机关的税款
乙方因异地抵扣等原因需要甲方开具完税凭证的,可凭《广州市电子缴税入库系统回单》或个人存折到甲方的经管税务机关办理完税凭证的打印
六、甲方保证向丙方发出的划缴税款指令真实、准确
假如丙方因甲方的错误指令而误划乙方账户存款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七、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的指令后,才对乙方指定的账户进行划缴
假如丙方在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