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制度思考探讨论文 - 证券金融论文一、存款保险制度的历史所谓“存款保险制度”,是有效保护存款人利益和维护金融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
通俗点讲,为防止和应对金融机构倒闭破产等风险,银行缴纳保费,参加存款保险
当危机发生时,存款保险机构及时向存款人予以赔付,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对这家银行的清算
存款保险制度有着十分悠久的历史,早在 1829 年,美国即从纽约州开始建立存款保险机构,形成世界上最早的存款保险体系
直到六十年代,世界上才有 9 个国家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
而从八十年代开始,存款保险制度进入高速进展期:一是因为1994 年欧盟将存款保险制度作为新创立的单一市场的一个基本要求;二是因为越来越多的进展中国家和地区选择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截至 2024 年,全球已经有 88 个国家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这个数字大约是 1984 年的四倍
其中,30 个属于高收入国家,17 个属于中高收入国家,30 个属于中低收入国家,10 个属于低收入国家
而且,存款保险制度与一个国家收入水平高低有很大关系,只有 16
39%的低收入国家采纳这一制度,而60
71%的中高收入国家和 75%的高收入国家也采纳了这一制度
无论怎样,存款保险制度已经成为当今各国维护金融体系安全的重要手段
二、存款保险制度的作用近几年,金融业进展迅速,大小银行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成立,而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以稳定金融体系、保证储户利益、加强银行监管正成为政府十分迫切的需要
(一)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提高社会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
假如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当实行该制度的银行资金周转不灵或破产倒闭而不能支付存款人的存款时,根据保险合同条款,投保银行可从存款保险机构那里猎取赔偿或取得资金援助,或被接收、兼并,存款人的存款损失就会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有效保护了存款人的利益
存款保险制度虽然是一种事后补救措施,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