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拓展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开封市工商局专业分局登记注册
名称:开封市拓展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开封市新区西郊乡东陈庄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土石方工程、市政工程、绿化工程、机械设备租赁
公司应当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六条公司经营期限为50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公司应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公司法律文件,股东会决议等法律文件必须存放在公司,以备查阅
第二章股东第八条公司股东共两个:1、股东姓名:张彦忠股东住所: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西郊乡后堌门村东队
2、股东姓名:侯雪霞股东住所: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西郊乡东陈庄
第九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七)公司侵害其合法权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十条股东应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按章程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二)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一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1(三)出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