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鑫锁运输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为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地址第六条公司名称:天津市新锁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条公司地址:宁河县芦台镇商业道南段西侧幸福商业广场A区-404集中办公区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普通货运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即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0万元人民币,由股东于2012年6月11日前一次性足额缴纳
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陈新锁12现金60武国会8现金40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应当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一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五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第十二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任期三年,由股东委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六章股东1第十三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中分取红利;(二)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三)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