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用的建筑合同合集 10 篇建筑合同 篇 1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等
如有变量以双方出料单、收料单为准
附表格: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__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不重新签订的,适用原合同有关条款
第三条 承租方每月 日前自行计算并向出租方支付上月租金
不按时交纳租金的,应于双方约定的支付日起每日向出租方偿付所欠当月租金总额百分之 1%违约金,此条款双方充分协商一致,承租方不得以违约金过高为由要求调整
第四条 押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____元
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但承租方违约的除外
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五条 租赁物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物要妥善保管,并负担维修保养费用
租赁物退还出租方经营场所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协商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如有丢损、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变卖、抵押等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或要求赔偿相应价款,并计算租金直至全部收回
第六条 租赁物由出租方送至承租方施工场地、合同履行地在出租方主要负责人户籍所在地
运输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但在承租方施工场地产生的装卸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指定 为领货签单人员,规格、型号、质量、数量、租期、起算日以领料单为准,签字认可,如未按期送货,在领料单上注明
租赁期满,由承租方将租赁物送回出租方住所地仓库,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逾期不退还租赁物,应于约定的退货日或出租方提出解除合同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