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企业管理机制,由×××一人投资设立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刹、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中药饮片。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本公司是由三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股东×××、×××、×××三人共投资100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做出决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做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如下: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000000000000000000人民币51万元51%×××123456789000000000人民币35万元35%×××000000000000000000人民币14万元14%股东在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后,三个月内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对公司决议拥有完全决定权;(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5)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第七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杈、议事规则第八条本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公司股东×××行使公司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决定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执行董事或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8)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9)修改公司章程;(10)聘任或解聘公司理。第九条股东对公司事项决定做出的决议,应当釆取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第十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负责,由公司股东决定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十一条执行董事对公司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杈:(1)负责检查股东决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第十三条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决定产生。监事对股东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3)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第十四条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第七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十五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