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名师培育帮扶计划小学名师培育帮扶计划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 仔细贯彻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老师为本”的思想,实行得力措施重点培育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良、在市内外知名度较高的名师,带动和促进全校老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以适应学校“十一五”期间教育进展的需要。 具体目标是用 3 年左右的时间培育一定数量的特级老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和市级优秀青年老师。 二、主要措施 1、组织管理。学校成立“名师培育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由教育、教学专家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人员组成名单另定)。其日常工作由教科研室负责。 2、经费保障。设立名师培育与科研补助经费,专款专用。用于培训、考察调研,科研等活动,以保障名师培育计划的落实(经费使用办法和标准另定)。 3、鼓舞老师制定个人进展计划,建立健全老师成长档案袋。 4、打造有利于老师成长的校本环境。办好“老师论坛三十分”、“青年老师沙龙”等系列活动。 5、建立名师培育对象的确认、培育、考核和管理制度。 (1)名师培育对象分为特级老师培育对象、学科带头人培育对象、优秀青年老师培育对象三个层次。 (2)名师培育对象的确认:凡符合名师培育对象的基本条件的老师,经本人申请,学校“名师培育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即作为本校名师培育对象。在第一次确认工作之后,今后对未列入培育对象的申请者每学年确认一次。 名师培育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如下: (3)师德 能仔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遵守老师法律规范,关怀爱护学生。 (4)教育教学情况 具有正确的教育理念,良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近二年内未出现大的教育教学事故。 (5)科研情况 具有参加教育教学科研的热情和能力。 (6)教学工作量标准 达到省市和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要求。 (7)特级老师培育对象应是市级学科带头人或“三三三”工程培育对象;市级学科带头人培育对象应在五十五周岁以下,具有八年以上教龄和中级以上老师职称;市优秀青年老师培育对象应在三十五岁周岁以下,具有三年以上教龄和老师职称。 (8)名师培育对象应对比名师的条件,结合个人情况,制定年度和三年个人进展计划,提出自己努力的目标和任务。 (9)对名师培育对象实行目标管理。 学校“名师培育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培育对象的具体情况,对比名师条件按“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培育对象个人进展计划的基础上,明确其分阶段培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