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气重点控制区、总氮、总磷控制区重金属特排限值实施区域大气重点控制区范围1、《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第 14 号浙江杭州市、宁波市、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省9海峡西岸城市群福建省福州市、三明市10山西中北部城市群山西省太原市11陕西关中城市群陕西省西安市、咸阳市12甘宁城市群甘肃省兰州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13新疆乌鲁木齐城市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2、《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公告 2018 年第 9 号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提高污染排放标准”的要求,切实加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决定在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执行地区执行地区为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行政区域。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含河北雄安新区、辛集市、定州市,河南巩义市、兰考县、滑县、长垣县、郑州航空港区)。二、执行行业与时间(一)新建项目。1•对于国家排放标准中已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以及锅炉,自 2018 年 3 月 1 日起,新受理环评的建设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对于目前国家排放标准中未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待相应排放标准制修订或修改后,新受理环评的建设项目执行相应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执行时间与排放标准实施时间或标准修改单发布时间同步。3•地方有更严格排放控制要求的,按地方要求执行。(二)现有企业。1•对于国家排放标准中已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以及锅炉,执行要求如下:火电、钢铁、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行业现有企业以及在用锅炉,自 2018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炼焦化学工业现有企业,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