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小区飞线充电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彻底消除“飞线充电”现象,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全面优化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环境,切实保障广阔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在全县各居民小区,实施“飞线充电”专项整治工作,加快推动充电设施建设,强化对违规违法和不文明电动车充电行为排查整治,建立属地为主、部门联动、全民共管的问题排查管控机制,彻底消除居民小区电动车“飞线充电”现象,为广阔业主制造干净、有序、安全的生活环境。 二、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6 月 10 日 6 月 30 日) 聚焦居民小区,充分利用广播、微信、户外视频、楼宇电视、张贴海报、公示栏板报等方式等进行宣传,大力开展电动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宣传,不断提高宣传效果。 (二)排查整治阶段(7 月 1 日—7 月 31 日) 加快推动电动车充电设施设备建设,达到基本满足小区业主充电需求;由县房产局牵头,会同消防、住建、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逐小区、逐楼栋、逐单元开展“飞线充电”及堵塞小区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停放电动车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整治;全面摸清业主电动车使用情况,督促做好消防安全承诺,逐一登记造册,引导群众自觉抵制电动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危险行为;对存在的“飞线充电”行为进行教育劝导。 (三)常态整治阶段(8 月 1 日以后) 将“飞线充电”纳入安全生产管理范畴,根据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共管的原则,持续完善充电设施建设,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强化日常检查巡查,加强宣传教育,落实常态化、长效化管控,充分发动群众参加监督、支持配合,确保整治工作常态长效。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自查自纠。各乡镇(办)、各有关单位负责督促各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对存在的飞线充电设施进行撤除。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针对本小区充电桩(位)不足情况,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规划建设,尽量满足小区业主使用需求;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责任单位和各乡镇(办)配合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二)强化督导管理。进一步明确执法程序法律规范,依法处置违法违规和不文明充电行为;县消防大队负责制定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法律规范,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点查处居民小区电动车“飞线充电”及堵塞小区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停放电动车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