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土地使用税调研报告 工业园区土地使用税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xxx 工业园区分局是 x 年 x 月 x 号挂牌设立的税务机构,专门服务于工业园区经济进展,其征管范围是原 xx 税分局,以前因为大部分属农村分局,没有开征土地使用税。自 2024 年工业园区管委会设立以来,使原来的不在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的纳税人,成为该税的纳税人。根据《xx 人民政府关于调整 xx 县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的批复》(xx 秘 156 号)之规定每平方米每年 4.00 元,不少企业占地几十亩,应纳税款每年几万到十几万元不等,企业负担较重,多数纳税人难以接受,抵触情绪较大,造成部分税款不能及时足额征收上来,给税收工作造成了很大困难。针对上述情况,2024 年下半年,xx 分局新的领导班子面对困难局面,迎难而上,根据国家有关土地使用税的政策和省政府,省税务局的具体规定,仔细学习,深刻领悟,并严格执行,当年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86 万元,同比增收 60 万元,增长 203%;2024 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97 万元,同比征收 11 万元,增长 12.8%。 二、具体做法 (一)明确纳税人。工业园区是一个特别的经济区域,其中的土地使用形式多种多样,必需逐户对比政策确定纳税人:1、管委会出租 的 标 准 厂 房 的 土 地 使 用 税 缴 纳 问 题 , 根 据 xxx 人 民 政 府(2024)205 号文件和 xxx 税局税务函(2024)585 号文件有关规定是: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所在土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 2、是以企业自已的名义在园区内征地建房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这部分是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但没有正式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经请示后明确应有企业自己缴纳。 3、是企业直接向园区内的老百姓租用农业生产用地,搞生产经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56 号文件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确定征税范围、等级税额和面积 1、征税范围:根据《xx 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等级税额的请示》(临政秘 71 号)《xx 人民政府关于调整xx 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的批复》(阜政秘 156 号),确定xx 土地划分四个等级,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