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土机租赁合同集合 8 篇推土机租赁合同 篇 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l、提供洛阳 210 压路机一台,驾驶员壹名,确保压路机作业状况正常,如因机械故障,月度内维修保养时间不得超除二天。 2、甲方自理压路机的维修配件开支,以及业务往返的差旅费用。 3、甲方应服从乙方的合理安排,真正做到安全高效生产。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l、乙方承担压路机的柴油消耗和安排随机配备工作人员的食宿,以及设备的保管。 2、乙方提供作业任务,严禁硬性作业。 3、乙方负责压路机作业全面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 三、租赁期间作业时间规定: 月度租赁作业工时为 240 小时,如因乙方原因或者是无作业任务等,乙方作业工时不足 240 小时,乙方的租赁费不变。计时方式为压路机电脑计时。 四、进退场费用规定 甲方租赁乙方压路机期限不足 2 个月的,进场费用由乙方支付,达到 2 个月的进出场费由甲乙双方各付 50%。 五、租金标准 合同宗旨为月度租赁,即每月(三十天)压路机的基本租赁使用费为(¥15000.00)元整,超出小时,以外的超时款另外计算(甲方方不提供税票)。 六、租赁费用的支付 压路机自进场之日起每月租赁时间达到 30 天后一次性付清当月租金。 七、安全责任及设备保管 1、乙方必须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正确指挥施工,若工作难度太大,作业不安全,可停止施工,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再施工。如乙方强行施工,造成设备及人员伤亡,乙方承推土机租赁合同 篇 2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因施工生产需要,甲方向乙方租用 壹 台推土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地点及用途 甲方向乙方租用 壹 台推土机(型号为河北山推 T85 推土机) ,使用地点在 湘潭市昭山区 ,用于 湘潭市昭山示范区昭山大道第一标段 工程的施工。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暂定为 壹 个月,实际出租日期以 甲方开机通知单 的时间起,计算至 甲方停机通知单 的时间止。 三、租金及支付期限和方式 1、租金:该设备月租金为人民币 贰万捌仟元整 (¥28000元),设备工作时间按每月 260 小时计算,如每月工作时间超过 260 小时,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