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合同的效力(六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合同的效力篇一 《民法典》确立了居间民法典律制度。建设工程招投标及建设工程合同签订活动中,施工企业委托他人进行居间,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之间所付居间费用有具体违反《建筑法》和《招投标法》等特别法的规定,就应当依法确认居间合同的效力。 简要案情 20__年 7 月初,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公司工作人员王非经马*东、吕*锋介绍认识了义马市张*华、马*珉、李*华,双方开始协商义马 2×155mw 热电厂投标招标事宜。7 月 14 日,王非、马*东代表中建*局二公司与马*珉、李*华签订了居间协议。双方约定的主要内容是:若该工程中标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后,支付马*珉、李*华建设工程合同总额 2%的劳务费用;首次支付 20 万元,余款按工程转款比例支付;违约方赔偿对方 10 万元损失。 8 月 14 日,义马市招投标办公室、义马*热电厂共同向中建*局二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义马 2×155mw 热电厂主控楼、主厂房、升压站工程。8 月 31 日,义马*电厂与中建*局二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审另查明,王非任中建*局二公司义马*电厂项目部经理。马*珉、李*华依据居间合同收到劳务费204000 元。 后因中建*局二公司没有支付约定的余款,马*珉、李*华提起诉讼,要求支付余款 74 万余元及违约金 10 万元。 义马人民法院判决:一、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马*珉、李*华居间费 372375 元,违约金 6 万元,合计 432375 元。二、驳回马*珉、李*华对王非、马*东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及其他费用 15291 元,由被告中建*局二公司承担。 宣判后,中建*局二公司不服,向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称原判决认定以下事实错误:一是中建*局二公司从未与马*珉、李*华签订过合同。二是居间合同违反了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无效协议。三是原判决认定的中介费用计算错误。请求撤销原判决,判决中建*局二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原审被告王非代理人庭审中述称:签订协议是个人行为并非职务行为。居间协议违法,为无效协议。 判决理由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酬劳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