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意见督办工作的实践和探索人大代表就本地区社会经济、民主法制建设及人民群众关怀的热点问题等向政府、两院提出议案、建议、批判、意见,是履行代表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
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逐步健全和完善,代表提议案、建议、意见的意识进一步增加,质量不断提高,"一府两院"及政府部门对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的工作越来越重视,办理工作在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方面迈出可喜的步伐
现就我县人大常委会在督办代表建议、意见工作中的一些做法和探究汇报如下:一、督促承办单位领导重视办理工作为促进承办机关领导提高熟悉,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我们着重抓住以下四个环节:一是召开交办会
每次人代会结束后,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机构或大会议案组人员,准时将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进行分类整理
并在半个月内,由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联合召开代表建议、意见交办会
会议规格高,规模大
要求"一府两院"全部承办单位领导和经办人员参与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两院主要领第2页共7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导或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并作讲话,讲明办好代表建议、意见的重要意义,就办理工作提出详细要求,明确办理时限,使承办单位领导深该熟悉做好办理工作的意义和要求,充分引起重视
二是提升交办承接规格
对人大代表在会期提出的建议、意见的交办,从以往由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向承办机关的办事机构直接交办改为由人大常委会向"一府两院"直接交办,然后由"一府两院"根据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分别向相关承办单位领导交办
三是对承办单位领导提出明确要求
要求承办单位领导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中要做到"三个坚持",即:单位主要领导要坚持亲自阅批代表建议,准时把握代表建议、意见的内容和要求;单位领导班子要坚持召开会议专题讨论办理代表建议的工作;单位分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