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处理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公司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水处理员工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 一、 安全生产职责 1. 仔细遵守本岗位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和《工业锅炉水质》标准,保证供给合格水质。 2. 熟练掌握本岗位水处理流程、设备结构、性能和自动控制程序。 3. 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与司炉班长联系,及时实行措施调整。对责任内的设备、管线仪表加强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运行。 4. 按规定对水质监测、及时调节和再生树脂,保证足够的合格水量。 5. 管好除氧设备,符合工艺控制点要求,保证除氧达标。 6. 仔细填报水质处理日志,字迹工整,保存完好。不得假报,伪造数据,不得减少化验次数。 7. 各类配制好的并经过核定后的分析用溶液,应标出配制日期、失效日期及溶液名称,严禁使用未经标定的、过期失效的分析标准溶液。 二、目标 1. 作业事故发生率为零; 2. 各种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到岗率 90%以上; 3. 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率 100%; 4. 熟悉设备的主要性能和使用知识,考核达标率 100%; 5. 熟悉使用消防器材率 100%; 6. 本岗位设备设施、安全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合格率100%; 7. 拒绝违章指挥 100%; 8. 作业各项记录 100%完成。 水处理负责人签字: 水处理员工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