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房屋出租合同(6 篇)私人房屋出租合同 1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房屋坐落于 XX 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双方约定租赁用途为居住用,居住人数为: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共计 年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 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根据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
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乙方应结清其承担的相关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10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支付方式: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甲方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租赁期内该房屋水费、电费、燃气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XX 市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基础上不可以就房屋进行装修,不得 改变房屋整体结构不得改变房屋现有房间分布布局,不得拆除现有承重墙、隔断墙
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