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物价保障民众基本生活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保持物价基本稳定关系到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经济社会进展大局和社会和谐稳定,是当前最大的民生工程。为切实控制我市物价过快上涨趋势,确保市场物价基本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我市根据自治区的统一安排部署,综合实行进展农业生产、促进商贸流通、保障充足供应、加强市场监管、正面宣传引导等一系列有效措施,稳定市场物价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由于受食品类价格持续上涨、输入性通胀和翘尾因素等影响,全市价格总水平仍保持高位运行。1—12 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同比分别上涨8.5%、8.5%、9.8%、8.7%、8.5%、9.3%、9.7%、8.6%、8.3%、7.1%、3.9%、1.9%,全年同比上涨 7.6%(全区为 6.3%,全国为 5.4%)。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物价调控,确保实现今年自治区下达我市的价格调控目标,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仔细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实行价格调控目标管理责任制 今年自治区下达我市的控价目标是 5%。要实现这一目标,我市价格调控面临的形式和任务还十分艰巨。因此,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把确保市场物价基本稳定、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作为当前全市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落实目标责任,实行有力措施,坚决遏制物价过快上涨的势头。要严格实行价格调控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围绕价格预期调控目标任务,有针对性的实行政策措施,全力以赴抓好进展生产、保障供应、加强监管和建立政府储备等关键环节,切实确保全年价格预期调控目标实现。 二、大力进展生产,加强“米袋子”“菜篮子”工程建设 仔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精神,严格“米袋子”、“菜篮子”市、县(区)长负责制。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统筹规划,科学制定“米袋子”、“菜篮子”工程建设方案,明确“米袋子”、“菜篮子”工程的目标任务、建设规模、生产能力、资金安排、保障措施,大力进展草畜产业、设施农业,进一步加快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尽快建成一批农副产品生产基地,重点抓好肉、禽、蛋、奶、果、蔬等主要品种的生产和供应,切实提高本地自给保障能力。 (一)加强特色种植业产品生产。进一步加快特色优势种植业基地建设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