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说“不”的权利按照《女职工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范围的劳动,女职工有权拒绝
主要包括三类:1
矿山井下作业;2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3
每小时负重 6 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 20 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 25 公斤的作业
02“三期”女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1
“三期”的期间“三期”女职工,是指处在怀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
现在,也有部分省市地区提出“五期”保护,即在“三期”的基础上增加了经期保护和更年期保护
实践当中,“三期”的经过,有如下的情形:2
“三期”休息时间和休假女职工“三期”休息时间,包含产前休息时间和哺乳时间
(1)产前休息时间,是指按照《女职工保护特别规定》,怀孕 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 ,并且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2)哺乳时间,是在女职工生育后,用人单位在工作时间为不如女职工安排 1 个小时的哺乳时间,如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 1个婴儿,增加 1 个小时
休息时间和休息不同,休息时间属于正常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报酬
女职工“三期”休假,包括产前假、产检假、保胎假、流产假、护理假、哺乳假七个休假期
(1)产前假,是产假以外的假期,不包含产假当中产前休息的15 天
(2)产检假,依据《女职工保护特别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检的,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3)保胎假,相对比较特殊,一般针对有医疗机构证明确实需要保胎休息的女职工,而且保胎假期间,工资待遇参照病假处理
(4)流产假,通常流产假分为两个标准女职工怀孕未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15 天产假;怀孕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42 天产假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省市对流产假的规定都不一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