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权转让合同汇编四篇经营权转让合同 篇 1 甲方(转让方): 乙方(顶让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其所经营的位于嵩山路与芳华路交叉口东 XX 的尚足馆足浴店转让给乙方,现就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就转让中牵涉到的各项事宜达成共识后,并在确认本协议书中双方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无误时,签定本协议。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转让费人民币元整(大写:),转让协议书签定后,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转让费用,转让手续全部结束; (2)甲方在与乙方交接之前,须和相关方结清以前的费用,包括租赁费,水电费、宽带费等等; (3)甲方对现有转让物品及装修等情况列出物品清单,并作好正常交接手续; (4)违约责任:甲方如在本协议签定后个工作日内不能或没有完成上述义务,甲方应退给乙方订金元整; (5)协议生效后,甲方可根据需要协助乙方与商铺产权人签订租赁合同。 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需在转让协议书签定后,当日一次性支付元整给甲方作为订金,剩余转让费用须在协议签订后天内付清; (2)乙方在转让协议签订后若没有及时支付转让费,则视为违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转让协议,并不予退回乙方订金; (3)本转让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4、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经营权转让合同 篇 2 甲方: 乙方: 双方兹就营业转让事宜,订立本契约,条件如下: 一、 转让标的: 甲方愿将独资设立,坐落 市 路 号的兴国商行,转让予乙方经营。 二、 本件转让价格及其计算标准: 兴国商行全部生财器具,存货作价为人民币 万元。生财器具及存货另列清册交分别标明价格。 上列生财器具,存货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清册所记载价格,增减给付现金。 甲方应收未收款约计 万元,悉数由乙方承受,不另计价。惟乙方应承受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 三、 付款办法: 于签订本契约的同时,乙方交付甲方 万元;其余款于点交完讫之日一次付清。 四、 点交日期及地点: 双方订定 年 月 日为点交日期,并定于商行现场为点交地点。 五、 特约事项: 本件点交以前,所有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概由乙方承受教育,并由乙方将营业承受承担债务的情况通知各债权人。点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