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制度实施细则范本 考勤制度实施细则范本 员工考勤制度实施细则【1】 一、 关于统一工作时间规定: 1、一周六个工作日 2、作息安排:上午:8:30—12:00 (中午安排值班) 下午:14:00—18:00 因特别性另安排晚班
上午:9:30—11:30 晚班:中午:11:30—12:00 午餐时间 下午:12:00—19:00 二、 关于上下班签到制度规定: 1、鉴于目前各售楼部签到形式各异,现统一格式: 需具体体现:上午:上、下班时间 中午值班人员 下午:上、下班时间 2、员工上班时间后到达现场均视为迟到: ①迟到或早退 10 分钟内每次扣 10 元 ②迟到或早退 10—30 分钟内,视为事假一天 ③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上,视为旷工一天 ④每月迟到或早退 5 次以上,另加罚 50 元,并作警告处分,连续二个月斟情做出处理
三、 关于外出登记的规定: 所有员工外出均填写外出登记表,详细填写外出时间、外出理由、估计返回时间,返回时需填写返回时间
另外:售楼经理外出、返回时需用售楼电话向销控部报到
若发现上下级互相庇护,双方当月满勤奖取消,并加罚 100 元
四、 关于排班表规定: 所有售楼部必须于每月月底之前将次月的排班表报送公司,若有调班,需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销控部同意后方可调班
否则经理和售楼人员各罚 50 元
五、 关于请假规定: 1、事假:需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销控部提出申请,否则按旷工处理
2、病假:需持区级以上的医院证明,方可请病假,否则按事假处理
3、计扣方式:事假按日工资 100%计扣;病假按日工资 50%计扣,旷工按日工资 200%计扣
备注:凡迟到、早退、请假、自行调班、外出未登记一次者,满勤奖取消,并按相关条款计扣工资
唐山机务段职工考勤管理实施细则【2】 1
工伤假 职工因工负伤需要治疗休养时,根据《工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