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制度实施细则范本 考勤制度实施细则范本 员工考勤制度实施细则【1】 一、 关于统一工作时间规定: 1、一周六个工作日 2、作息安排:上午:8:30—12:00 (中午安排值班) 下午:14:00—18:00 因特别性另安排晚班。 上午:9:30—11:30 晚班:中午:11:30—12:00 午餐时间 下午:12:00—19:00 二、 关于上下班签到制度规定: 1、鉴于目前各售楼部签到形式各异,现统一格式: 需具体体现:上午:上、下班时间 中午值班人员 下午:上、下班时间 2、员工上班时间后到达现场均视为迟到: ①迟到或早退 10 分钟内每次扣 10 元 ②迟到或早退 10—30 分钟内,视为事假一天 ③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上,视为旷工一天 ④每月迟到或早退 5 次以上,另加罚 50 元,并作警告处分,连续二个月斟情做出处理。 三、 关于外出登记的规定: 所有员工外出均填写外出登记表,详细填写外出时间、外出理由、估计返回时间,返回时需填写返回时间。 另外:售楼经理外出、返回时需用售楼电话向销控部报到。 若发现上下级互相庇护,双方当月满勤奖取消,并加罚 100 元。 四、 关于排班表规定: 所有售楼部必须于每月月底之前将次月的排班表报送公司,若有调班,需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销控部同意后方可调班。 否则经理和售楼人员各罚 50 元。 五、 关于请假规定: 1、事假:需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销控部提出申请,否则按旷工处理。 2、病假:需持区级以上的医院证明,方可请病假,否则按事假处理。 3、计扣方式:事假按日工资 100%计扣;病假按日工资 50%计扣,旷工按日工资 200%计扣。 备注:凡迟到、早退、请假、自行调班、外出未登记一次者,满勤奖取消,并按相关条款计扣工资。 唐山机务段职工考勤管理实施细则【2】 1.工伤假 职工因工负伤需要治疗休养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天津市工伤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病假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休养时,根据医保医院医师出具的“职工伤病娩休假证明书”(或诊断书)所指定的休息日数,给予病假。 职工患病休假三个月及以上返岗时,应按规定进行资格性培训,培训期满合格后方可上岗。 3.婚假 (1)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凭“结婚证”准予一次婚假。 婚假应自领取结婚证一年内休完,超过一年视为放弃。 对因处理突发事件、防止事故、抢险救灾等特别情况未能休假的,经段主管副段长批准后,可休假。 婚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 (2)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