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培育合同 联合培育合同范本一 总则 1.1 中国上海师范大学与法国高等实践讨论学院经多次仔细讨论,同意开展联合培育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博士讨论生的教育合作。 为确保合作培育项目的顺利展开,双方协商并同意签订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博士讨论生合作培育项目协议书。 1.2 合作双方甲方:中国上海师范大学乙方:法国高等实践讨论学院法人代表:张民选法人代表:DenisPELLETIER 地址:中国上海市桂林路 100 号地址:46,ruedeLille,F75007Paris,France 1.3 项目名称中国上海师范大学与法国高等实践讨论学院联合培育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博士生项目。 第二条办学宗旨和培育目标 2.1 办学宗旨本项合作是非盈利性质的教育项目。 在不损害中法两国社会和两国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本项目致力于培育具有开阔的中西文学文化视野、扎实的专业理论和基础知识功底,并能深化进行中西文学和相关学科综合讨论的高级专门人才。 2.2 培育目标本项目培育的博士生应当掌握学科前沿信息、关注学术热点,并能作出有自己独立见解的分析批判;除掌握一门外国语,还应当能用法语或汉语熟练阅读本专业的学术资料,以及熟练掌握现代办公工具与技能,以胜任在全球化时代作自我和他者的沟通认知。 第三条教育合作项目的运作 3.1 合作培育计划本教育合作项目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建立。 双方参加该项目的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博士讨论生将分阶段于两所大学学习,最终目标为先后获得两校颁发的学位证书。 为使学生在该项目的学习中能满足甲乙双方对各自学历与学位的课程要求,在本项目实施之前,甲乙双方须共同制定相互认可的合作培育计划。 项目的实施须根据双方认可的合作培育计划执行。 3.2 学生与专业进入该项目的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的博士讨论生为已在甲、乙方中的一方、根据有关入学程序注册的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的博士讨论生。 ,以获得中国教育部的博士生资格登记。 3.3 学制与分段甲乙双方合作培育博士讨论生的学习期限为 4 年,并在甲方和乙方之间进行。 其中的前两年分别在甲方和乙方,并在双方合作导师指导下完成基础课程和学位课程的学习。 后两年为文章撰写阶段,在双方合作导师指导下可在甲方也可在乙方进行。 3.4 学位申请合作培育博士讨论生在修满双方均认可的基础课程和学位课程的学分,并且通过其博士学位文章答辩后,可依法申请中法两校授予的两校博士学位。 3.5 老师与教学参加该教育合作项目的`老师及其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