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场取沙协议书草场取沙协议书 1 甲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承包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卡力岗村非耕畜奶牛草场承包协议。 二、承包内容: 1、卡力岗村非耕畜奶牛草场承包于本村无草场的小羊群牧户。 2、承包时间:20xx 年 6 月 1 日至 20xx 年 10 月 20 日。 3、不允许本村有草场的牧户参加。 4、不允许本村育肥牛羊的牧户进入非耕畜奶牛草场。 5、如发现有草山牧户的牛羊群进入非耕畜奶牛草场上吃草 1 天,则无草山的小羊群牧户的.牛羊群去他的草场吃草 1 天。 6、如发现本村育肥的牛羊群进入非耕畜奶牛草场上吃草,则处50 元/头牛、10 元/头羊的罚款。 7、不允许本村的灌羊羔或乏羊进入非耕畜奶牛草场上。 8、由小羊群牧户自己经营、看护非耕畜奶牛草场。 三、草场界线: 峡口门至大掌为界。 红沟至尕槽槽为界。 四、本协议由村支部会议提议、村两委会议协商、群众大会决议制定本协议。 五、承包费用: 共计 6000 元(大写:陆仟元整)。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八、本协议如发生纠纷,交由甲方所在法院受理处置。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由八宝镇镇政府保管。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草场取沙协议书 2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与乙方在自愿协商的情况下,甲方把自己的草场的一部分承包给乙方取草场下的砂石料。承包地点霍城县兰干乡五一牧场双渠村至解放村路边草场草地 15 亩。承包协议如下: 1、租赁期限:5 年。自 20xx 年 7 月 1 日至 20xx 年 7 月 1 日止。 2、租赁金额:租金 150000 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草场每亩为 10000 元(大写:壹万元整) 3、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租金 150000 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4、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50000 元(大写:伍万元整)为抵押金,到期退还(乙方在砂石料取完后将草场回复原貌)。 5、本次双方协商的合同是依法律程序来执行,任何一方不得违反规定,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将付给对方违约金 10 万元(拾万元)。 6、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从签字之日起内有效。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此文档下载后,可根据您的需要随意编辑修改,欢迎您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