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体制演变分析论文 - 证券金融论文1 行业自律主导阶段(19 世纪末~20 世纪 60 年代)香港金融市场建立初期,没有中央银行,政府对银行业的监管缺位,经营环境宽松,资本自由流动,给香港带来了大量资本,加速了香港银行业的进展,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局面。到了 20 世纪 20 年代末,美国爆发了严重的经济危机,多家银行发生挤兑、破产。这为香港银行业敲响了警钟,香港银行业开始意识到对市场进展适度的监控是必要的,而缺乏监管极易造成金融进展的不稳定,因此在银行业行业内部组建了自律性的监管组织,其监管目的主要是控制银行业的内部风险,促进银行业的健康进展。这种行业内部的自我监管在 20 年代至 60 年代保证并促进了银行业稳定进展,60 年代是香港银行业快速膨胀时期,由于银行业的监管尚未建立,也为之后的银行危机埋下了隐患。香港证券业管理首个行业监管组织是自律性的组织―香港证券经纪业协会。它采纳会员制,运用内部的管理机制对其会员进行法律规范。在这段时期内香港证券业是稳步向前进展的。保险业的情况与证券业基本上是类似的,首个管理机构是保险经纪协会,在进展的过程中不断吸收新的会员进展壮大。这段时期是香港金融业进展最快的时期。自律性监管变化灵活、监管成本低、监管强度松适应了当时香港经济进展状况,促进了香港金融业进展。2“积极不干预”阶段(20 世纪 60 年代末~90 年代末)60 年代初香港第一次爆发了银行危机,香港政府意识到完全依靠银行内部自我的风险控制是不能完全有效的应对波及范围广、影响强度大的风险,开始着手制定香港银行业的监管法规,60 年代末《银行业条例》颁布。在此之后,香港开始出现混业经营的萌芽,银行、证券以及保险业开始出现跨领域产品。产品创新日益活跃,监管对象日益多样化,金融风险日益增加,仅依靠行业内部的自律性监管己经不能满足市场进展的需要。香港政府开始制定一些法律、法规对金融业进行约束和管理,以求控制香港金融业的风险,实现稳定进展。在这 30 年间,香港先后成立香港金融管理局、证券监管委员会等官方机构对行业进行监管,关注各行业风险状况和业务水平。但这些监管机构没有像英国、新加坡等国家的监管机构对金融业进行过多的直接监管。证监会、金融管理局只是在其认为可能会出现大的危机的情况下,对所监管的领域进行指导和帮助,并协助处理一些纠纷。这一时期香港的经济、金融运行状况比较良好,政府对整个金融业的运行抱的是积极不干预”的态度,“积极”的涵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