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 本规定旨在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産设备、企业财産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爲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 爲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以总经理爲组长的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各部门部门经理及安全主管部门有关人员
第五条 各部门、各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各部门防火责任人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班组长担任
此外,各生産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立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 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班组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 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産、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灾事故隐患; 4.组织沟通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 各生産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 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仔细履行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