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坠落亡人事故调查报告 高处坠落亡人事故调查报告20XX 年 10 月 6 日 17 时许,xxxx 居民小区 19 号楼外墙维修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导致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02 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安监局、公安分局、住建局、人社局、总工会和 xx 乡政府组成的 xx 居民小区 10.6 高处坠落亡人事故联合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调查组在妥善处理善后工作以后,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单位和相关人员情况1.xx 市龙福置地有限公司,住所:安徽省 xx 市 xx 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黄某;注册资金:贰仟万;成立日期:20XX 年 9 月 1 日;营业期限:20XX 年 9 月 1 日至 20XX 年 8 月 31日;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2.霍某(死者),女,汉族,47 岁,1972 年 3 月 5 日出生,家住********,身份证号:342***********26。3.姚某,男,52 岁,系 xx 亚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xxxx 居民小区 18、19 号楼总承包人。20XX 年 10 月 24 日该项目竣工验收。保修期截止 20XX 年 10 月 24 日。4.朱某,xx 工程部经理,男,57 岁,家住:xx*****,身份证号码:342**********3x.联系电话 139****9785二、事故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1.事故经过:20XX 年 10 月 6 日下午 16 时 20 分左右,xx 市龙福置地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朱某安排的外墙维修工人霍某,独自一人在 xx 居民小区 19 号楼 2 单元准备进行外墙维修施工作业时,在没有彻底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不慎踩空,从18 层楼位置坠落至 2 层楼的雨棚上。后经 120 医务人员现场抢救无效死亡。2.应急救援情况:事故发生后,xx 居民小区 19 号楼 106 住户、新华物业公司和 xx 市龙福置地有限公司有关人员分别拨打了120、110 和 119 电话,并积极配合他们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和死者家属安抚工作。接到事故报告后,区委常委、副区长聂贵廷带领安监、住建、公安、xx 乡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及时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坐镇指挥,同时安排相关部门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