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分歧:理论模型和案例分析课题研究人:王晓国选送单位: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内容摘要股改催生了当前我国股市的新一轮牛市,接下来还有这样的制度变革吗
业界普遍认为,股改之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将成为引领牛市走向深入的另一大制度变革
原因是股权分置改革解决了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一致问题,使“股价”成为共同关心的利益指标;股权激励将解决现代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后产生的委托代理问题,使“股价”成为股东和经营者的共同利益基础
可是从目前的现状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政策设计和企业实践都出现了较大分歧
在政策设计中,国务院国资委《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从第一稿到最终定稿,争议了一年半时间,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激励范围、激励幅度和激励的前置条件等三个方面
在企业实践中,激励的标的物不一,以期权激励的公司占比82
5%,采用限制性股票激励的仅为 17
5%; 激励范围宽窄不一,伊利股份高管拥有 60%奖励份额,中兴通讯激励对象以研发市场人员为主; 激励强度大小不一,激励比例最低的中信证券仅占总股本的0
74%,最高的达到了总股本的 12%;行权条件相差 5-30 倍; 国有上市公司占比例仅为 37
产生了激励不当和缺乏长期激励的效率课题,需要对股权激励进行理论归纳、理论追溯和理论澄清,明确研究的对象、目标、方法和逻辑起点
本文将激励的股权看成是激励对象薪酬的一部分,纳入经济学研究范畴
股权激励问题的实质是,回答代理人最优的薪酬水平和结构的设计问题,合理设计剩余索取权的大小和搭配长期与短期剩余索取权
研究表明,最优激励机制存在定理、实现定理和决定定理回答了激励机制的激励结构、激励水平和激励实现机制等 3 个基本问题,构成了最优激励机制理论框架
代理人的最优薪酬结构取决于代理人的风险偏好、收入预期,与其工作能力和生产函数无关;风险厌恶程度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