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重组主体行为研究主讲人:孙延生开场大家星期天都很辛苦,也没有休息,今天我们过来有这么一个机会,也是也这么一个缘分,咱们见面讨论一些问题。今天这一天我所讲的,上午的课题和下午的课题都是我这近十年以来研究的两个课题、两个题目。上午我们讲的就是上市公司重组主体行为研究,这个题目也是我在 2000 年到 2003 年,在人民大学做硕士课题研究的时候,一个论文的一个题目,也是对我们国家证券市场 20 年以来的一个并购重组这个方面问题的一个总结。切入点是主题,为什么是主题?因为我们学法律的人都知道,主体是所有的行为的一个出发点,只有主体理顺了,我们的一切的操作行为,才更清晰。所以我们公司的上市,公司的重组都是按照重组的、主体的这样一个脉络,来发展下去的。所以我讲的这个题目,也是从主体这个方面来研究。其实说点题外话,如果我们在座的每一位朋友都是很年轻,那么法律的一个基本的理念,就是说要理顺主体。从主体这个角度我们理顺了,一切的思维、思考都是很清晰,比如说委托人、当事人,比如说犯罪嫌疑人,还比如说重组方等等,这都是主体。所以我们如果能把主体这个概念搞得很明白、很透彻,对任何事情进行一个很清楚、明了的分析判断,那是会打下一个很好的基础。所以我们今天研究上市公司重组,我们也是从主体这个角度来分析、来看待。第一章 概述这里头也分了几个章节来讲,我们会逐渐的在后面一一讲到,第一章就是概述,这里又分了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概念作为一节来讲,这里又有并购的概念,又有我国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概念。我们先讲第一章内容。一、并购概念我们都知道,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也是一个经常性的一个概念,并购的概念应该都不陌生,从看我们的国外的资料和国内的资料都不陌生。并购其实就是又称为购并,是收购和兼并两个行为都有的,收购是一方为主体收购另一方,兼并就是双方合并在一起,协商一个存续的主体。这就是收购和兼并的一个含义。收购,一个是购买,一个是收购买售的含义。所以法律界目前有一种观点,直接对并购定义为指一家公司,通过获得另一家公司的部分或者全部产权,而获得对该公司控制权的一种投资行为。如果从宽泛角度讲,资产和股权的托管行为,也是一种并购形式。因为这是一种并购,很简单,因为法律来讲的每一个词都是有一定的依据和含义,所以我们这里讲到的这个并购,这么一句话就讲完了。可能大家理解起来有一定的距离,所以我在这里再解释一下。以前我们在媒...